《录用制度》
第一条 录用原则
(1)员工的招聘将根据超市的需要进行。
(2)本超市采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招聘优秀、适用之人才,无种
族、宗教、性别、年龄及残疾等区别。
(3)本超市针对贫困生采取优先聘用原则。
(4)本超市采取自主招聘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招聘方式。
自主招聘:人事部根据应聘学生有关简历材料(学历证明、获奖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),结合贫困生优先原则对应聘者进行择优录取。
学院推荐:各学院根据该学院名额推荐学生前来应聘超市岗位,人事部结合超市情况和应聘者能力对应聘者进行择优录取。
第二条 录用条件
原则上本超市雇佣对象为我校在校贫困生,员工贫困生人数所占比例应保持在总人数的80%以上。
第三条 录用流程
(1)招聘时间:员工招聘工作在每学期开学时定期进行。特殊情况根据超市经营需求不定期招聘员工,招聘信息会在超市网站以及学校勤工助学网站公布。
(2)具体流程:报名——材料审批——面试——录用——培训——试用期——转正晋升。
(3)员工正式录用后需向人事部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,一式两份。(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可以在学校主页学生处助学网站下载或超市、人事部领取)
第四条 试用期
(1)正常情况下员工的试用期均为一个月,试用期间超市有关部门会
对试用员工进行综合考察和业务考核。
(2)试用期内,超市和员工都可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。
(3)试用期结束后,对其考核合格的员工,将自动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条件和条款被超市正式聘用。